法院「一碗鹹粥的人性判決」,引發網友早餐爭霸戰。圖/台視新聞
法院「一碗鹹粥的人性判決」,引發網友早餐爭霸戰。圖/台視新聞

插畫家「蠢羊與奇怪生物」13號上午在臉書PO出一則貼文,有關台南一位陳姓老翁,上完大夜班後,返家途中繞到永康兵仔市場吃早餐卻發生車禍,他向勞保局申請職災給付卻遭拒,憤而提出告訴,法官審理認為,陳翁長年住在台南,慣吃傳統美食鹹粥,這是台南人一天的小確幸,判決勞保局敗訴,被認為是一個溫暖且有人性的判決,連司法院臉書也PO文關注此事,只不過網友在底下留言卻大歪樓,重點不在這算不算職災,而是早餐吃什麼才是王道,早餐大戰意外開打!

繞路吃鹹粥車禍算職災? 法院判勞保局敗訴

這起判決原是台南地院106年度行政訴訟判例。該起判決的原告在通勤途中買早餐發生車禍,他向勞保局申請職災給付卻被以「脫離平常上下班的路線、非屬通勤災害」為由駁回,原告不服裁決,並對勞保局提出行政訴訟。

台南地方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原告所尋覓的不是「一般早餐店」,而是「台南傳統美食鹹粥店」,原告購買鹹粥所行經的路線,依照社會經驗法則,屬於合理的通勤路徑,勞保局「顯以北部或外地人的思考,未考量台南人年長者及台南在地人早餐的傳統」,因此判決勞保局應給予職災保險給付。該案判決後,勞保局不服,再上訴到高等行政法院,但被駁回上訴。

判決書中提到台南的傳統早餐美食是鹹粥,意外引起台南人的熱烈迴響。台南市長黃偉哲就在貼文下方留言「吃個台南早餐再去上班反而可以增加整天的生產力餒」,台南市議員林宜瑾也表示,「除了鹹粥以外,肉粽和牛肉湯也是台南神聖而不可侵犯的早餐美食。」台南市立委林俊憲則說「外地人不得對台南早餐說三道四!」

黃偉哲在留言處貼出一碗鹹粥照,說吃完台南早餐再上班可以增加整天的生產力。圖/翻攝自臉書

早餐沒有優劣之分 職災認定標準司法院說明白

司法院也針對這起判決在臉書發文說明白,到底怎樣的情況下能夠獲得職災認定。司法院指出,有法院認為,所謂的合理通勤路徑,並不一定代表最短路徑。如果勞工因為想要吃鹹粥,而捨棄最短通勤路徑上的早餐店,而多花5分鐘去吃最近的鹹粥店,依照「社會經驗法則」,尚在合理的生活圈內,仍然是合理的通勤時間、路徑,所以在路上發生事故,也屬於職災。

另外,司法院也補充,但在另一個案例中,勞工從住處前往公司的方向,應該往西南方向行駛,但勞工卻往東北方向行駛,要到距離約1公里遠的早餐店買早餐,法院就認為,這樣的路線客觀上已經不是從住家到公司的合理路線,勞工在途中發生車禍事故而受傷,不算是職業傷害。

司法院表示,「早餐沒有優劣之分,不管你是上班路上繞路去吃鹹粥的府城人、吃鍋燒意麵加爆沙茶的大港人、覺得故鄉鮮魚湯最鮮的屏東人、涼麵配白醋的嘉義人、吃炒麵配東泉辣椒醬的台中人、覺得肉羹麵還是林內最好吃的雲林人,不會影響你會不會勝訴,重點還是要按照個案情況,判斷是否屬於職業災害哦!」

職災認定判決被放一邊 南北網友歪樓早餐爭霸

有趣的是,在司法院的PO文底下,網友留言不是聚焦在職災認定,而是早餐吃什麼才是最好選擇!屏東縣長潘孟安留言「屏東的朋友說:早餐就要吃蒸肉圓加香菜!」,高雄市長陳其邁則說,「大港的早餐,除了鍋燒麵,其實還有肉圓、肉燥飯。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來點海鮮。為了來一點海鮮,多騎一點路到港邊,備齊今仔日的氣力,也是可以的⋯⋯」。

還有網友好奇「所以到底是哪家的鹹粥.....」可以讓人特地繞路也一定要吃到,其他網友則說「不管哪個方向繞去丹丹應該都合理」、「基隆的早餐是蔥油餅加餛飩湯~」、「宜蘭吃炸醬麵+扁食肉丸湯」、「台北人每次都說下次一起吃早餐,可是都沒有下次,所以都不知道台北人吃什麼」、「我們台北人都吃美而美啦」、「第一次看法律相關文看到肚子餓」、「學到知識 但看完好餓啊⋯⋯」。

責任編輯/林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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