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防部印太安全事務部前助理部長薛瑞福(右)。圖/翻攝自推特@MOFA_Taiwan
美國國防部印太安全事務部前助理部長薛瑞福(右)。圖/翻攝自推特@MOFA_Taiwan

美國國防部印太安全事務部前助理部長薛瑞福(Randall Schriver),日前在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國際研究所發表演說,並指出,中國若武力犯台,美國有4大理由出手防衛台灣,包括根據《台灣關係法》、台灣命運涉及貿易利益、台灣海峽是戰略要地,及台灣是優秀國際公民,與美國志同道合。

薛瑞福10日發表題為「防禦台灣的案例(The Case for Defending Taiwan)」演說表示,首先,1979年當美國與中華民國斷交,並承認北京政權時,國會通過了《台灣關係法》,成為對台灣非常強有力的承諾基礎,該法授權美國政府,有義務為台灣提供武器或為台灣提供防禦,「這意味着美軍印太司令部在任何時候,都有一個防禦台灣的計畫在案,這是美國的法律義務」。

薛瑞福指出,自1979年以來,相較於任何前任總統,拜登(Joe Biden)對台灣的口頭承諾都更進一步,拜登上任以來已數次表示,若中國入侵台灣,美國將提供防衛。

薛瑞福說,以前的大多數總統都有戰略上的模稜兩可,但拜登在台灣問題上比他所知的前幾任總統更強硬,其中一部分是基於《台灣關係法》。

薛瑞福表示,第2個則為涉及到貿易利益,台灣是美國在全球第8大貿易夥伴,是美國在全球第6大農產品目的地;若再考慮到半導體品質問題,台灣也對美國利益攸關,7奈米以下製程先進晶片中,有80%以上是在台灣製造,且其中一半由台積電製造。 

薛瑞福指出,第3個是,台灣海峽戰略是戰略要地;第4個理由則是,台灣是優秀國際公民,與美國志同道合,值得捍衛。

薛瑞福在演說中反問,「若美國有防禦台灣的法律義務,而未能履行,對同一地區的其他國家而言這意味著什麼?特別是那些依靠美國進行防禦的國家」。

責任編輯/殷名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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