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內政部。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大陸委員會今(19)天表示,國人凌友詩擔任中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14屆代表,涉及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內政部5月11日依兩岸條例第90條第3項規定裁處新臺幣50萬元罰鍰。

陸委會指出,中共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組織屬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公告禁止的政治性機關(構)、團體,台灣人民依法不得擔任職務或為其成員。中共當局長年營造對台宣傳樣板,但無法獲得多數台灣人民的認同,只會增加台灣民眾的反感,中共的相關作為只是徒勞。

陸委會提醒,中共長期以零和思維對台打壓、迄不放棄武力犯台,國人赴陸就業生活及從事兩岸交流活動應注意遵守法令規定,以免誤蹈中共統戰陷阱,擔任可能危害我國家安全或利益的職務,不慎觸法而損及自身權益。

責任編輯/陳耿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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