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車站、百貨公司、學校機關等公共場所,都可看見AED的身影,每次只要有人突然心跳停止倒下,AED就會立刻出動、成為救命的重要工具,但什麼是AED?
AED簡稱自動體外電擊去顫器 2種情況需給予電擊
台北榮總急診部主治醫師、同時是台灣急診醫學會副秘書長及台北市消防局緊急醫療指導醫師的廖婉如表示,「AED」是「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的縮寫,又稱「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或簡稱「自動體外電擊去顫器」,其主要是針對到院前無脈搏者所進行的醫療急救,透過電擊方式希望恢復患者的正常心跳及脈搏,一般只有在「心室纖維顫動(Ventricular fibrillation,VF)」及「心室頻脈(Ventricular tachycardia,VT)」這兩種情況發生時,AED才會真正給予電擊。
自動判讀心臟要不要電擊 助人死裡逃生
廖婉如說,無論是VF的心臟不規則亂抖或是VT心跳過速,兩者都是心臟仍有在動,只是無法正常收縮打出血而已,這時若能立刻使用AED電擊,透過電流刺激心臟跳動,心臟就有機會恢復正常的心跳脈搏,並讓心臟血液順利打至全身,否則大腦缺乏血液供應、缺氧太久會受損,即便後來順利搶救回來,也可能變成植物人。
值得注意的是,AED雖然被稱為「傻瓜電擊器」,實際上卻很聰明,它只會針對心室纖維顫動及心室頻脈的人做出電擊。一旦患者的心跳已完全停止、心電圖呈現水平一直線「心搏停止」(Asystole),或患者本身因為其他因素,例如血液太酸、鉀離子過高或過低、心包膜填塞、氣胸、一些藥物中毒如毛地黃等而失去脈搏(PEA),可是在心律監視器上仍然呈現有電氣活動或有心臟收縮的狀態,這時AED在自動偵測後,都不會給予任何電擊急救建議。
因為機器會自動分辨,所以不必害怕「萬一他還活著,我電他會不會把他電暈?」如果AED判讀心臟根本還在正常跳動,是不會建議電擊的,所以,使用AED不必擔心會對正常人造成傷害。
CPR維持大腦的血流供應與正常運作 4種情況必做CPR急救
CPR之所以重要的原因,主要是大腦只要沒有血流通過、缺氧超過5分鐘以上,即使後續採取一連串的醫療急救措施把命給搶救回來,但患者的腦細胞已經壞死,很可能一輩子喪失記憶、語言、控制肢體活動等功能,因此,緊急時刻以CPR維持大腦的血流供應與正常運作非常重要。
廖婉如補充,基本上,到院前心跳停止的病患(俗稱OHCA-Out of Hospital Cardiac Arrest),當他們被送進急診室急救時,在心律監視器上有4種情況都會摸不到脈搏,包括「心搏停止」(Asystole)、部分原因壓抑心臟產生的「無脈搏電氣活動」(PEA)、「心臟不規則亂跳的心室纖維顫動」(VF)、「心跳過速的心室頻脈」(VT)等,這4種情況都必須立刻做「心肺復甦術」(CPR)急救,透過人工方式按摩心臟,把血流從心臟壓出來至全身組織器官,讓腦部獲得暫時性血流,直到患者恢復心跳或恢復自發性血液循環為止。
簡易「叫叫壓電」急救措施 AED這樣使用操作
若看到有人倒下且意識不清,應立即撥打119,呼叫「救護技術員或緊急醫療技術員(EMT)」立刻出動前來急救。不過,在救護人員到場前,廖婉如提及,民眾應採取「叫-叫-壓-電」急救措施。
❶「叫」,是指叫喊倒下者,確認意識和反應。
❷「叫」,若對方無反應,趕緊打電話給119叫救護員,並請旁人去取AED。
❸「壓」,立刻對倒下者進行CPR壓胸急救,用力快速下壓深度4~5公分,並維持每分鐘壓胸100下,至少持續5分鐘以上,直到AED被拿來為止。
❹「電」,取得AED後,就算沒接受過專業急救訓練的人,只要依照儀器上的圖示及語音指令,就能直接操作心臟電擊器救人。
AED的使用操作方式:打開AED盒包後,先打開電源開關,插入插頭,並將貼片貼在患者右上方胸骨及左下方的心尖位置,這是心臟電氣的傳導方向;接著AED會分析倒下者的心律,此時聽從語音指示停止CPR,切記勿接觸傷病患者,直到分析結果告知是否建議施予電擊。
針對AED判斷不能電擊的人,必須繼續做CPR,直到救護人員到場接手為止;另一方面,若AED分析倒下者可以電擊,此時旁人必須離開倒下者的身體四週,電擊完之後,再配合CPR節拍繼續壓胸急救。
廖婉如提及,CPR其實是人工幫助體外按摩心臟,透過人工壓胸的方式把血流從心臟壓出來,讓腦部能獲得暫時性血流氧氣供應。雖然人工CPR無法像正常自主心跳提供豐富的血流到大腦及全身組織器官,但至少有機會維持約30~40%的正常心臟血流供應,爭取這一點時間對避免腦部缺氧受損極為重要,所以,持續不間斷的CPR,才是到院前心跳停止患者救命的關鍵。
電擊貼片的黏貼必須完全接觸皮膚 3情況不適用AED
雖然AED使用簡便,初學者都能快速上手救人,但仍有部分情況不適合用AED,或使用時必須留意一些小細節,以免影響到機器的判讀與運作。廖婉如解釋,像是倒下者的身體太濕,此時可能必須先將對方身體擦乾,以免接上AED後,自己反而被電到。
此外,患者身上若有裝置心律調節器,這時雖然仍可使用AED,只是電擊前貼片不要直接貼在心律調節器的皮膚正上方;若太濃密的胸毛也可能影響導電,電擊前最好先剃除胸毛,以免影響導電效果。最重要的是,電擊貼片的黏貼必須完全接觸皮膚,不能碰觸或貼到衣服上,避免造成AED無法正確判讀。
急救不用怕好心沒好報 緊急醫療救護法有相關規定
也有不少人會擔心好心沒好報,看到突然倒下且意識不清的人進行CPR或AED急救,一旦對方最後未被救回,或者救回後仍出現無法避免的器官損害或腦部損傷,此時是否會涉及刑責爭議?
對此,廖婉如強調,根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4條之2條規定,「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規定;至於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進行急救,也適用免責規定」。因此,不需擔心熱心救人,卻反讓自己陷入刑責處分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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