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中藥材後,究竟是屬於藥品或是食品?歷經10年討論,衛福部中醫藥司13日公告修正草案,首度對添加於食品中的中藥材訂出「每日食用限量及標示規定」,常見的十全大補湯、四物湯等都是中藥固有方劑,非藥品也不能使用,避免民眾誤認為具有療效而延誤就醫。

當歸、黃耆等73項藥材含量逾5成 擬視藥品

到中藥行抓幾帖藥方回家燉煮補補身體,像是十全大補湯、人參湯等都很常見,但中藥材入食品到底算是藥品還是食品呢?部分民眾認為,只要含有中藥材就是藥品,但市面上有些產品卻只是保健食品。

為了避免民眾誤以為具有療效,甚至讓患者延誤就醫,衛福部中醫藥司公告修正草案,首度針對添加於食品中的中藥材,訂出「每日食用限量及標示規定」,將中藥分為兩大類。

第一類中藥材包含胡椒、枸杞、薑黃等75項,視為食品,部分品項則限制使用,像是薑黃限於用在辛香料、積雪草則限於用在茶飲;第二類中藥材包含當歸、黃耆、人參等73項,若食品中添加占比超過5成,或超過每人每日食用限量,則以藥品管理,需申請藥證許可,由GMP藥廠製藥才能販售。

衛福部中醫藥司對於中藥材入食品訂定限量和規定。圖/台視新聞

為民眾健康把關 衛福部修法超量視為藥品

另外還有四物湯、人參飲等,如果是添加第二類中藥材的食品、保健品、健康食品等,產品的品名標示就不得跟中醫藥固有典籍收載的方劑相同,避免讓民眾誤認為是藥品!

衛福部中醫藥司科長謝采蓓指出,主要是透過制度化明確食品與藥品的管理屬性界線,保障民眾食用安全,同時提供業者遵循依據,也不完全有很大威脅,但有些有副作用,像是薑黃雖然是好東西,對大多數人也無害,可是在特殊體質還是要小心。

中醫師坦言,中藥材添加至食品的總量占比已討論長達10年,如今有了初步共識,就盼未來能持續訂定更詳細標準,為民眾健康把關。

台北/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網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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