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昨(26)日接獲南投縣政府衛生局通報,該局於同日接獲轄管警局通報,該轄仁愛鄉民眾於25日晚間自行烹煮河豚並分送予友人食用,陸續出現疑似河豚毒素中毒症狀,1人死亡、8人送往台中榮民總醫院埔里分院救治,南投縣政府刻正調查中,本案也已抽樣食餘河豚檢體送食藥署執行相關檢驗。

河豚毒素(Tetrodotoxin)

河豚係暖水性之魚類,分布於溫帶、亞熱帶和熱帶海域,在台灣近海有30多種。體型有長、有短、有圓、有方,共同特點是遇到危險時會將肚子漲大以嚇走敵人。河豚肉味道鮮美,其毒素為河豚毒素。河豚因種類、地域及季節不同而有毒性強弱之分,其中卵巢、肝臟含有劇毒,腸、皮膚含有強毒,也有肉中含毒者。 

特性

1、河豚毒素屬於神經毒素,強度與痲痺性貝毒相當,約為氰化鈉之1000倍以上。 

2、具耐熱性,加熱並無法將毒素破壞。 

發生原因

1、國內以往發生的河豚毒素中毒案件,多因不明瞭自己吃的是河豚,或吃到其他非河豚但卻含有河豚毒素的水產品(如蝦虎、貝類、螺類及不知名的魚種)而中毒。 

2、台灣產河豚的種類約有30餘種,一般以肝臟及卵巢毒性最高,其次為皮膚及腸等(如下表)。部分河豚之肌肉雖然無毒,但其內臟部位可能有毒,在料理的時候毒素很可能會污染到魚肉。 

3、加工業者缺乏對魚種的辨識能力,誤把台灣產河豚製成香魚片,屢次造成食物中毒事件。 

台灣產河豚毒性在臟器官中的分布

河豚台灣產河豚毒性在臟器官中的分布

河豚台灣產河豚毒性在臟器官中的分布

中毒症狀 

1、河豚毒素中毒症狀多於食後3小時內(通常是10~45分鐘)產生。 

2、主要以影響神經系統為主,常見症狀為唇舌發麻、手麻、腳麻、頭痛、眩暈、嘔吐。

3、嚴重時則可能導致複視、無法發聲、瞳孔擴大、眼肌無力、抽搐、血壓下降繼而肌肉鬆弛、橫膈膜運動停止造成呼吸衰竭而死亡,死亡率約為61%。 

治療方法

1、由於無解毒劑,因此以支持性療法為主:對於嘔吐嚴重的患者,補充足夠的體液及電解質。 

2、如未產生呼吸衰竭,應不會造成死亡。但如患者已產生明顯之肌肉無力現象,則應隨時準備放置氣管插管,並以人工呼吸器幫助呼吸。  

如何預防

1、避免食用來路不明,或自己不認識的水產品及加工水產品(如魚鬆、香魚片等)。 

2、避免食用毒性較大的內臟部位。 

3、如果在食用水產品後產生中毒症狀,應先催吐將胃內容物排出,並儘速就醫,以免因中毒嚴重,造成呼吸衰竭而死亡。 

食藥署提醒,河豚毒素屬於神經毒素,加熱亦無法將毒素破壞,主要存在於河豚卵巢、肝臟、腸、皮膚甚至肌肉組織中。通常於食用後10至45分鐘產生唇舌發麻、手麻、腳麻、頭痛、眩暈、嘔吐等症狀,嚴重時則可能導致呼吸衰竭甚至死亡,死亡率約為61%。

食藥署呼籲,河豚種類多,而且外觀不易辨識,最好的自保方式,就是避免捕捉及食用來路不明之水產品,另外也建議餐飲業者不要提供河豚供民眾食用,以免誤食,如果在食用水產品後產生疑似中毒症狀,應儘速就醫並保留食餘檢體,以利正確診斷與治療。

(圖片來源:Dreamstime/典匠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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