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事件不斷,引發天怒人怨,但「藥駕」意外卻可能遠高於「酒駕」,《趨勢民意調查》發現,3成5的駕駛每週服用至少一種可能造成危險駕駛的藥物,為此,台北市藥師公會將藥物分為4級,其中安眠藥物、某些肌肉鬆弛劑、精神藥物、抗焦慮藥物為紅色警戒,開車前千萬不能服用這類藥物,以免引發車禍意外。

駕駛服藥後開車 副作用恐成交通事故導火線

「政府宣導酒駕,民眾均知酒後不開車,但藥後不開車等相關宣導,仍不夠。」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黃金舜表示,民眾最常用的是肌肉鬆弛劑、高血壓藥物、抗組織胺等藥物,都可能造成嗜睡、頭暈,增加交通意外事故風險。

台北市衛生局列出安全駕駛注意事項,呼籲駕駛人開車前應多加注意。圖/台北市藥師公會提供

舉例來說,高雄某男子長期受失眠所苦,某日睡前忘記服安眠藥,竟在上班開車出門前「補吃」,結果上路後突然睡著、直接衝撞並輾斃正在停等紅燈的無辜女騎士 ;某新北某男子在住處服用安眠藥後,竟無照開車上路,行經某街道追撞騎士,使其不治身亡 。

司機避免「藥駕」從北市做起 盼進一步推廣全台

基於駕駛安全考量,台北市藥師公會將藥物分為4級,藥師邱議權表示,大部分民眾均知服用安眠藥物、精神藥物、抗焦慮藥物可能引發嗜睡,因此,這類藥物危害程度較低。令人擔心的是,部分肌肉鬆弛劑及含有抗組織胺的感冒藥物,服用之後,也可能讓人昏沉。

為避免藥駕帶來交通事故,台北市藥師公會將藥物分為4級,提醒駕駛開車前服用藥物需注意。圖/台北市藥師公會提供

台北市藥師公會發言人黃彥儒表示,大部分國人尚未建立正確「藥駕」觀念,以致不少無辜民眾因為藥駕而損失生命。反觀歐洲國家,十幾年前落實「藥駕」規則,訂定藥物分級,要求藥廠於產品外盒上清楚標示,藥師於給藥時仔細向民眾說明,特別是運輸業者,才能避免因為藥物副作用而影響道路安全。

台北市衛生局長陳彥元表示,北市已著手辦理交通安全用藥宣導,未來將擬定相關罰則規範,以減少藥駕。他也提到,中央重視藥駕問題,將其入法訂定配套罰則,若僅台北市訂定法規,效果相對有限,希望可以擴展到全國,擬定國適用的法規,一定可以減少眾多悲劇發生。

(常春月刊/編輯部整理、文章授權提供/NOW健康、圖片來源:Dreamstime/典匠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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