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針對明揚大火申請自動調查。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監委針對明揚大火申請自動調查。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明揚國際位在屏東科技產業園區的工廠,在9月22日傍晚發生火災,引發嚴重粉塵爆炸,火勢延燒28小時,這場工安事故釀成嚴重傷亡,10人罹難,當中有4名消防員殉職,監察委員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院發布新聞稿說明,監察委員王麗珍、葉大華、張菊芳對這起重大工安事故甚表關切,已申請自動調查,3名監委提出疑問,包括火災發生原因為何?火災發生時權責機關於現場指揮及救災程序有無符合流程?現場消防人員之人力、裝備,以及救災知識與專業訓練是否足夠?

監委提到,明揚國際屏東廠內存放大量化學物品,掌握廠區內必要資訊對於救災實為重要,並攸關現場指揮、救災程序及消防人員生命安全,其相關資訊是否確實依法揭露並指派專人至現場協助救災?

監委也表示,各權責主管機關對於該廠之消防安全、勞動檢查、毒性化學物列管等有無善盡監督與稽查責任?2019年《消防法》修正增列消防員生命三權「退避權、資訊權、調查權」,權責機關有無落實消防人員相關權益?實有關注瞭解及深入調查之必要。

明揚國際日前發重訊說明,廠房設備及存貨等財產損失粗估約新台幣10.28億元,並收到屏東縣政府消防法案件裁處書,共開罰240萬元。

明揚補充,未指派專人至現場協助救災,遭罰150萬元,未依規定提供廠區化學品種類、數量、位置平面配置圖及搶救必要資訊供消防指揮人員搶救使用,遭罰60萬元,現場儲存有機過氧化物數量達管制數量30倍,遭處30萬元罰鍰。

責任編輯/林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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