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天麟要求觀光局盡速將自由潛水納入「水域遊憩管理辦法」規範中。圖/台視新聞
趙天麟要求觀光局盡速將自由潛水納入「水域遊憩管理辦法」規範中。圖/台視新聞

台灣擁有世界級的潛水環境,每年有超過百萬名潛客下水,但自由潛水缺乏規範,導致意外風險頻傳,民進黨立委趙天麟今(2)天舉行記者會,要求觀光局盡速將自由潛水納入「水域遊憩管理辦法」規範中,確保民眾生命安全及財產,促進疫後海洋觀光產業發展,同時呼籲所有潛水教練應依法替學員納保。對此,交通部觀光局於會中承諾,將於8月中旬召開修法會議、最快年底完成。

趙天麟爆近2/3潛水教練無營登 提出應依法替遊客、學員納保

趙天麟今與屏東縣潛水教練職業工會舉行「潛水安全要確保,法規、保險不可少」記者會,並邀請交通部觀光局、金管會保險局、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內政部營建署等單位參與。

趙天麟今與屏東縣潛水教練職業工會舉行「潛水安全要確保,法規、保險不可少」記者會。圖/台視新聞

今年2月起,交通部觀光局修正「水域遊憩管理辦法」,要求帶客從事水域活動且具營業登記業者,須替學員投保水域責任險才能下水。但趙天麟辦公室去年底接獲陳情,有近三分之二的潛水教練以個人教練模式提供服務,且無營業登記,面臨無險可買的窘境。

趙天麟表示,經團隊協調後,保險局、觀光局及產險公會等協調後,認定「自由教練」、「個人教練」、「支援教練」等若有營利事實者,仍應依相關辦法辦理。換言之,未來所有個人潛水教練都能購買水域責任險商品,呼籲所有潛水教練應依法替遊客、學員納保。

不過趙天麟表示,台灣擁有世界級的潛水環境,但法規層面仍有漏洞,自由潛水並沒有如水肺潛水、浮潛一樣,在「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中有明確規範,導致遊客及教練容易輕忽潛在危險,主管機關也沒有明確法源進行管理及勸導。例如,水肺潛水在管理辦法中,就有明確規定,從事該活動應有熟悉海域者陪同、告知潛水者危險海域、時間及海洋環保概念。

趙天麟於會中進一步呼籲,這幾個月連續發生多起意外事故,觀光局應盡速修法、蒐集各方意見,修正「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將自由潛水建立規範,並研議導潛制度,才能大幅降低意外風險。

現行自由潛水無法規約束 潛水工會盼比照水肺潛水納入辦法

針對近來潛水意外頻傳,且幾乎是自由潛水案例,屏東縣職業潛水工會理事長詹皓宇指出,因現行自由潛水無法規約束,許多自由潛水員可能誤判體力、或因技術不熟、天候狀況等,更容易出現意外;有部分教練自身教學品質及愛護海洋觀念不足,放任潛水技術不佳的遊客踢壞珊瑚等,甚至在不開放海域下潛,影響漁船航道範圍及作業,造成各地漁民強烈反彈。

因此,工會主張,迫切希望觀光局能盡速參考修訂建議,將自由潛水活動規範及守則,比照水肺潛水活動,納入「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當中。另外,也應該建立導潛機制,確保所有潛水員都能遵循規則、保障遊客安全外,建置與生態共存的潛水活動環境。

趙天麟提到近期潛水意外事故頻傳。圖/台視新聞
屏東縣職業潛水工會理事長詹皓宇出席記者會。圖/台視新聞

對此,交通部觀光局組長林秀霞坦言,目前的確缺少對自由潛水規範,目前已朝修正法規方向準備,預計8月15日提出第一階草案規範,邀請相關國家公園風景區、法制單位、學者專家共同研擬,包括導潛、潛伴制度原則等,待共識凝聚後,最快年底就能完成自由潛水規範修法。

屏東潛水教練職業工會發言人龔芷儀則呼籲,感謝趙天麟成功推動個人教練保險的生成,保障廣大遊客從事潛水活動的安全與權益,但所有帶客從事潛水活動的公司、行號以及個人教練,請務必遵循法規購買水域遊憩活動的責任保險,並依法申報營業所得、負擔繳納營業稅之義務;若個人教練營業額達到法規起徵點,也須依法辦理營業登記。

最後,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委員丁豫聖提醒,在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修訂後,已推出相對應商品,現行關於水域遊憩責任險由旺旺及富邦兩家公司進行販售,尤其自然人潛水教練也可以成為納保人之一。

責任編輯/張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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