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民眾食用生鮮禽畜肉蛋品之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2年第1季針對傳統市場、小吃店、超市、餐飲業及賣場等市售通路執行生鮮禽畜肉品(含蛋)抽驗,共計抽驗136件生鮮禽畜肉蛋,包含:豬肉30件(國產21件、西班牙5件、丹麥2件、美國1件、荷蘭1件)、牛肉21件(國產10件、美國6件、巴拉圭2件、澳洲1件、紐西蘭1件、尼加瓜拉1件)、羊肉13件(紐西蘭10件、澳洲2件、國產1件)、雞肉24件(國產21件、美國3件)、鴨肉6件(國產)、鵝肉2件(國產)、蛋品及其加工品40件(國產),檢驗結果1件皮蛋檢出重金屬銅含量不符規定,不合格率0.74%。
本次抽驗生鮮禽畜肉蛋品經檢驗乙型受體素類、硝基呋喃代謝物、禽畜產品中殘留農藥、氯黴素類抗生素、四環黴素類、抗生素及其代謝物、弗雷拉納、動物用藥多重殘留、β-內醯胺類抗生素多重殘留分析、抗原蟲劑等動物用藥及重金屬,檢驗結果1件皮蛋檢出重金屬銅含量不符規定,臺北市衛生局已通知販售商及進貨端業者,立即下架上述不符規定之產品,經追查不符規定產品來源為外縣市業者,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進行查辦。
臺北市衛生局說明,皮蛋是以鹼滲入蛋中,而使蛋白凝膠,逐漸轉為透明化,使質地轉為富彈性,部分業者為提高製成率而添加硫酸銅或氧化銅,銅雖為人體糖代謝過程中所必須的微量元素,可排出體外,但人體攝取過多銅會導致身體不適,如噁心、嘔吐等腸胃症狀及影響肝、腎功能。此外,國際間針對各種重金屬都有訂定其人體耐受量的限制,只要不超過該限制,就不至於危害人體,目前根據歐洲食品安全局針對重金屬銅所訂定之每日攝取容許量暫定值為每公斤體重耐受量為0.07毫克,以本次蛋產品檢出銅含量6ppm估算,其60公斤體重成人每日須攝食約0.7公斤(以含殼皮蛋每顆55公克計算,約12.7顆皮蛋)之蛋品,才會超過對銅之安全耐受量。
衛生局同時提醒,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販賣之生鮮禽畜肉蛋產品應符合衛生安全及品質之標準,違者依同法第48條第1項第8款規定,命來源廠商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可處分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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