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恩案」新北檢不起訴侯友宜,恩爸聲請再議。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恩恩案」新北檢不起訴侯友宜,恩爸聲請再議。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新北2歲男童「恩恩」去年感染新冠肺炎病逝,事後新北市長侯友宜、新北市消防局長黃德清、新北市衛生局長陳潤秋等人被訴過失致死等罪,而新北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侯友宜等4人皆不起訴。恩恩爸為了查明案件真相,今(15)日決定委請律師向新北地檢署聲請再議。

恩恩爸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228連假後,他和律師收到恩恩案不起訴處分書,快速研讀內容並試圖理解檢察官不起訴的理由。恩恩爸說,新北地檢把81分鐘救護車所有相關刑事告訴做出簽結不起訴的處分,並在新聞稿內主張他是主要告訴人,這部分令他和律師感到錯愕和訝異。

恩恩爸提到,他無法控制別人告發的刑事告訴,但既然事已至此,尊重並理解檢察官的想法,決定循正當途徑救濟並在10日內提起再議。此外他也特別感謝律師們快速整合意見,在上個週末加班完成刑事聲請再議狀,並於週日晚上送達新北地檢。

恩恩爸表示,再議的理由有2個,其一是檢方在偵查程序中,都以「證人」身分傳喚他,但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證人無權委請律師陪同出庭,只能在面對檢方訊問時,被動回答檢方之提問,導致恩恩爸因此毫無機會委請律師向檢方完整陳述其法律主張。

另外,不起訴處分書以分層負責為由,認定本案被告都不是第一線執勤人員,使新北市府相關局處首長都得以卸責,對此感到十分失望。恩恩爸強調,監察院先前公布的調查報告,已明確認定新北市府具有重大疏失,但是新北市府至今卻從未承認錯誤,消極態度令人心寒。

責任編輯/吳苡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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