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為,恩恩的死亡難以認定與公務員的行為間有相當因果關係,駁回恩恩爸1元國賠聲請。圖/台視新聞
法院認為,恩恩的死亡難以認定與公務員的行為間有相當因果關係,駁回恩恩爸1元國賠聲請。圖/台視新聞

新北市中和區2歲男童恩恩去年染疫離世,家屬質疑延誤就醫,對新北市府、消防局與衛生局提出1元國家賠償,新北地院一審駁回國賠聲請,理由是家屬提供的證據,無法證明孩童病逝和被告機關所屬公務員的行為有因果關係,全案可上訴。

判決結果未達期望 恩恩爸哽咽強調「上訴到底」

恩恩病逝一年多,這些日子,恩恩家屬天天苦追救護車延誤81分鐘真相,對新北市府、衛生局、消防局提出1元國賠,一審結果被駁回告訴,恩恩爸坦言這結果不意外,但還是忍不住哽咽地說「我完全沒有損失,因為我最大的損失,恩恩已經離開了」。

他也表示「要這個1元,我贏了或輸了,恩恩還是離開了,但做錯事的人、被抹滅的真相,我一定會讓他公諸於世」,並強調會上訴到底。

新北地院說明,法官審酌兩造當事人的主張、抗辯及相關證據後,基於舉證責任分配原則,原告恩恩爸應負責舉證,但恩恩爸沒有針對恩恩的損害結果,提出相關醫學資料,或具「相當因果關係」的證據;另外法官審酌被告新北市政府提出的監察調查報告,當中相關兒童及加護醫學專家的發言資料,認為恩恩的死亡難以認定與公務員的行為間有相當因果關係。

因此一審法官認定,家屬提供的證據,無法證明孩童病逝和被告機關所屬公務員的行為有因果關係,國賠請求無理由,駁回告訴。

責任編輯/林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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