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局研擬修正《旅行業管理規則》,將禁止旅行社在沒有經過旅客的同意下,就兜售物品,未來可能不會再看到攤販上遊覽車兜售物品的畫面了。同時,觀光局研擬放寬旅行社可經營的業務。而針對現行《發展觀光條例》第27條,在法令特別規定的「非旅行業者」可代售國內機票及海陸運輸的客票,觀光局研擬將新增條例對此規範。

因應旅遊多角化經營 旅行社業務範圍擬放寬

民眾搭上遊覽車開心出遊,參加旅行團,常會在遊覽車上看見導遊兜售商品,甚至讓攤販直接上車推銷,但未來這樣的畫面不會再看到了。觀光局研擬修正《旅行業管理規則》,未來旅行業有可能不能委由旅客攜帶物品圖利,或是未經過旅客同意就兜售物品,甚至由他人向旅客兜售,等於出遊前沒有事先告知的銷售行程,都會被禁止。

對此,有民眾贊同,她認為,應該沒有人喜歡被推銷,銷售本來就是應該要在特定場合,也有人表示,上遊覽車就想休息一下,如果在遊覽車上兜售,有一點擾亂,又有強迫性。

觀光局擬修正《旅行業管理規則》。圖/台視新聞

因應不少旅行社業者在疫情期間透過多角化經營維持運作,觀光局也研擬要放寬旅行業者可經營的業務範圍,觀光局業務組副組長陳嘉穎指出,比如說要經營農特產品,就是要另外成立一家公司經營,而不是用旅行業的名義。

根據現行的《發展觀光條例》第27條,非旅行業者雖然不得經營旅行業業務,但如果是「代售」國內機票或是海陸運輸客票,就不在此限,觀光局未來也有可能再針對新增條例,對此規範。

現行《發展觀光條例》第27條。圖/台視新聞

非旅行業跨業恐衍生糾紛 業者盼有配套

但非旅行業者跨足旅行業務,會不會容易衍生消費糾紛?旅行業品保協會秘書長吳美惠表示,到底是有哪一些的法令,規定哪一些單位可以經營旅遊業務,相關單位應該也要有配套措施來保障旅遊消費者。

品保協會呼籲,由非旅遊業者販售旅遊產品,就該提供旅客相對保障。而觀光局預計17日會再召集旅行業者、公會,展開進一步討論。

台北/李素瑜、甘而棣 責任編輯/林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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