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內染疫的人數增加,關於病毒的殘留和二度確診的定義也引發討論,是否仍以三個月內作為判定標準?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回應,目前三個月內重複陽性的情形系統會直接歸併,不過已經在研擬讓臨床端依據一些條件,包括高度疑似相關症狀、Ct值很低等,可以透過通報程序成為確診,能夠隔離或是開立法定文件的依據。
羅一鈞指出,「裡面最複雜的就是症狀的部分,因為新冠肺炎的症狀可以從輕微的喉嚨癢到嚴重的肺炎,所以究竟關卡要設在哪裡,還要跟臨床端討論再做決定。」
然而羅一鈞強調,實際上出現二度感染的機率也很低,目前並沒有接到臨床端有疑似的案例通報進來,多半都是陰陰陽陽的階段,出現抗原陽性或是PCR陽性的情形,「不過我們也不能排除有這些案例會陸續出現,我們也正在研擬相關流程。」
至於若是超過三個月,羅一鈞表示,通報並不會直接歸併,而是會算成獨立確診的,就會算是二次感染,「不過我們也有一些流程是如果臨床懷疑是陰陰陽陽,可以透過綜合評估的方式來排除,避免針對陰陰陽陽的個案產生一些人身自由上不必要的限制。」
責任編輯/陳耿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