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一審依侮辱公署,判楊蕙如6個月徒刑。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台北地院一審依侮辱公署,判楊蕙如6個月徒刑。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卡神」楊蕙如遭檢方指控,在2018年日本關西機場事件中,操控網軍在PTT發文帶風向,抨擊台北駐大阪經濟文化辦事處,間接導致時任辦事處長蘇啟誠輕生。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結果今(12)日出爐,依侮辱公署罪判楊蕙如、發文的蔡福明各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全案起源於日本關西機場2018年因颱風「燕子」關閉,不少台灣旅客受困嚴重積水的機場,還傳出有人搭中國領事館的車才脫困,引發輿論抨擊駐日代表謝長廷未積極協助。

2018年9月6日PTT出現網友「idcc」發文「(爆卦)大阪空港疏散事件相關資訊」,宣稱大阪辦事處不聽謝長廷號令,態度惡劣、「爛到該死」、「一群垃圾的老油條,講難聽一點叫做黨國餘孽」。文章一出輿論轉為究責大阪辦事處,時任辦事處處長蘇啟誠在同月14日被發現在官邸輕生,遺書寫下不想受羞辱。

「外交官之死」引發關注,台北地檢署查出,楊蕙如當時指示蔡福明用「idcc」身分發文,文章上傳後1分鐘,楊蕙如再透過LINE群組,指示網軍迅速轉發貼文,檢方依涉犯侮辱公署等罪嫌起訴楊蕙如及蔡福明。

2020年2月卡神案首度開庭時,楊蕙如否認犯罪,她聲稱在網路發文指示網友推文,是想澄清日本關西風災事件中國派車接台灣旅客的假消息,並沒有所謂的網軍,也沒有「業主」,一切都是自發性的行為,沒有對價關係,「只是自發性要對抗中國的網軍」。辯護律師也稱,大阪辦事處不是公署。

台北地院判決書指出,外交部函覆確認大阪辦事處屬我國設置的駐外機構,是《行政程序法》所認定的實質意義行政機關,也就是「公署」;蔡福明在本案中發文並非評論事件,而是侮辱大阪辦事處及辦事處公務員依法執行的職務,已超出言論自由保障界線。

台北地院也提到,楊蕙如透過LINE「高雄組」群組指示蔡福明和其他成員「幫高調」特定文章,並將發表結果截圖給蔡福明,再向楊蕙如請款發給網軍,從網路迅速散布、影響、並帶領輿論風向,認定楊蕙如是業主、蔡福明招攬網軍,兩人為共同正犯。

責任編輯/林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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