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義祥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李義祥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台鐵太魯閣號出軌意外造成49人罹難、超過200人受傷,花蓮地檢署今(16)日偵查終結,並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罪嫌,起訴肇事包商李義祥,並求處最高刑度;逃逸移工阿好則涉嫌過失致死,量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

花檢指出,當天工程車陷落邊坡時,李義祥明知可請專業人士協助車輛脫困,卻極度輕率的錯誤方式,用拉力不足的布帶拖拉車輛,導致車輛翻落邊坡。根據李義祥的通聯記錄,在列車撞擊工程車後,李義祥甚至未撥打緊急電話報案或求援,認定他沒有即時做緊急處置,構成「肇事逃逸」罪嫌。但沒有積極證據可以認定,他容任吊卡大貨車翻落邊坡,因此沒有認定是過失殺人。

李義祥借牌疑雲部分,花檢起訴李義祥、監工「黑猴」林長清、東新營造負責人黃平和被告等人及公司涉犯政府採購法借牌、違反商業會計法等。

至於監造人員管理不善釀成災害,花檢起訴聯合大地工程監造李進福、張齊富財等2人,涉犯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嫌,求處4年以上有期徒刑。

花檢提到,「卡住非第一次」,今年1月間發生2起預拌混凝土車在同個彎道卡住,台鐵花蓮工務處潘姓工程司有拍照記錄,要求李姓、張姓監工注意,卻沒有任何改善,兩人針對對現場施工進度也沒有確實紀錄,實際工程進度落後卻沒有登載,因此針對張、李兩人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

責任編輯/林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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