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號出軌釀49死,今一審宣判出爐,主嫌李義祥遭判7年10月。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太魯閣號出軌釀49死,今一審宣判出爐,主嫌李義祥遭判7年10月。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去年4月造成49人不幸罹難的太魯閣408車次列車出軌事故,歷時19個月的偵辦審理,花蓮地院在今(11)天進行一審宣判,地方法院認定台鐵工程包商李義祥涉及過失致死、肇事逃逸、過失毀壞軌道、過失傷害等刑責,一審判決李義祥7年10個月刑期。另外,李義祥和當時在場的移工華文好,肇事逃逸的部分則判無罪,全案還可上訴。

台北/報導 責任編輯/林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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