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人體研究法》可對彰化縣衛生局處10-100萬元罰鍰。圖:台視新聞
依《人體研究法》可對彰化縣衛生局處10-100萬元罰鍰。圖:台視新聞
  • 彰化縣衛生局和台灣大學公衛學院,曾合作進行萬人抗體血清調查
  • 過程遭疑違反規定,衛福部成立委員會進行調查
  • 調查結果衛福部依《人體研究法》認定可處彰化縣衛生局10-100萬元罰鍰

彰化縣衛生局和台灣大學公衛學院,日前針對彰化地區,合作執行萬人抗體血清調查,並在8月底公布期中報告,證明當地社區安全。不過外界質疑,過程中違反倫理審查相關規定,衛福部成立專案委員委進行調查,現在調查結果出爐,確定違反《人體研究法》,不排除依法處10萬到100萬元罰款。

萬人血清調查「違人體研究法」 將罰10-100萬

今年8月彰化縣衛生局為證明縣內無潛藏COVID-19確診案例,與台灣大學公衛學院研究團隊,進行縣民萬人血清抗體調查,雖然結果出爐,確認安全無虞,但卻遭人質疑,執行過程違反倫理審查相關規定。

對此,衛福部成立專案委員會進行調查,目前結果出爐,確定違反《人體研究法》,依法可對彰化縣衛生局開罰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不過確定金額將在兩週後才會對外公布。

血清調查「違法」 彰縣衛生局:尚未收到公文

至於台大公衛研究團隊,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劉越萍指出,是由教育部來開罰。另外,針對調查結果,彰化縣衛生局表示,目前還沒收到正式公文,將等收到公文後,再對外說明。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陳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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