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經營線上博弈獲利35億餘元,地下匯兌經手218億餘元,二審因繳回7億7759萬元犯罪所得,改判9年8月徒刑,如今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刑9年8月定讞。
判決指出,郭哲敏自2018年1月起,利用AE集團名義開發包網平台,串接博弈遊戲並與境外合作,和8個境外地區的玩家對賭、抽成。此外,他還從事跨境地下匯兌及洗錢,將犯罪所得移至國內,再透過層層轉匯或購買泰達幣進行洗錢。
郭哲敏一審遭依違反銀行法判處11年8月徒刑,二審考量他繳回犯罪所得7億7759萬元,撤銷原判決,改判9年8月徒刑,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刑9年8月定讞。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詐騙手法日益新,小心上當,有疑慮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
編輯/蔡尚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