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經營線上博奕、從事地下匯兌洗錢218億,獲利達35億元,去年5月底被依違反銀行法重判11年8月,上訴後,郭哲敏透過律師主動繳回一審認定的犯罪所得1億2666萬餘元,台灣高等法院今(29)天二審改判9年8月。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2018年透過線上博弈、非法經營地下匯兌,洗錢超過218億,涉犯賭博發起犯罪組織,及非法辦理匯兌業務,2022年遭通緝前潛逃出境,隔年被發現蹤跡押解回台。
郭哲敏去年裁定交保金額高達2億元,新北地院去年5月底一審宣判有期徒刑11年8月,沒收犯罪所得641萬2959顆泰達幣、新台幣35億1370萬5017元,獲利約1.2億元;相隔一年再審案件,郭哲敏繳回犯罪所得,高等法院今天減刑2年,改判9年8月。
責任編輯/張碧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