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日,屏東東港安泰醫院發生重大火警,造成9人死亡、多人嗆傷,也燒出院方長期存在違建及公共安全申報不實等問題。屏東地檢署原考量醫院創辦人、國民黨立委蘇清泉等人坦承犯行,且已與全數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於2025年8月給予緩起訴處分。不過,高檢署高雄分署認為此案屬重大公共安全事故,原處分有欠妥適,同年10月撤銷緩起訴處分,發回屏東地檢署續行偵辦。
屏東地檢署重啟調查後,於昨(2)日偵結,依違反《建築法》致人於死、過失致死及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起訴蘇清泉、安泰醫院總務長蘇威菘、鄭姓水電設備士及郭姓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員等4人。
檢方指出,安泰醫院D棟大樓於2005年完工時,容積率已達197.6%,接近法定上限200%,依法不得再申請增建。然而蘇清泉與蘇威菘為擴充院區空間,未向衛生及建築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即陸續將動力供應中心向上增建5層樓,並向東擴建與D棟大樓相連接,同時增建南側鋼構大樓及周邊機房。
檢方表示,相關違建不僅破壞原有防火區劃及避難設施,更使法定防火間隔完全失效;院方還在安全梯處設置不符合防火規範的一般鋼板門,並未對管線穿越處進行防火填塞,進一步削弱建築物防火功能。
此外,郭姓檢查員雖具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資格,卻長期對安泰醫院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安全檢查作出不實簽證及申報。鄭姓水電設備士則在處理山陀兒颱風造成的風雨積水時,錯誤使用延長線操作沉水馬達,導致電線短路產生火花,進而引發火災。
屏檢指出,案發後雖然D棟違建已拆除,但現勘發現安泰醫院A、B、C棟間的連通違章建築仍然存在,關鍵防火間隔尚未恢復,建築物安全隱患迄今未完全排除。
檢方表示,這起火警造成王姓水電設備士吸入大量濃煙,導致大面積燒燙傷及呼吸衰竭殉職;另有受困於5樓加護病房及11樓病房區的8名住院病患,因吸入濃煙引發急性呼吸衰竭不幸身亡,另有7名病患受有吸入性肺損傷,死傷慘重,對社會安全及公共法益造成重大危害。
因此,檢方認定蘇清泉及蘇威菘涉嫌違反《建築法》有關建築物安全維護規定,涉犯致人於死罪嫌;鄭姓水電設備士涉嫌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建築物及過失致死罪;郭姓檢查員則涉嫌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全案依法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責任編輯/蔡尚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