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今年初發生嚴重氣爆意外,經台中地檢署連月偵辦,今(30)日全案偵結,檢方指出,新光三越未依法申請室內裝修許可,拆除瓦斯漏氣檢知器後,也未確實關閉瓦斯開關,導致瓦斯外洩遇熱源而引爆,新光三越相關管理、承攬人員等13人,分別涉犯過失致死、過失傷害、準失火及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罪嫌提起公訴。
氣爆瞬間台灣大道上新光三越12樓往外噴發景像。圖/台中地檢署提供
氣爆12樓內部及台灣大道人行道災況。圖/台中地檢署提供回顧事件經過,今年2月13日該百貨12樓正在進行櫃位改裝工程,不料施工到上午11點30分左右,突然發生大規模氣爆,釀成5死35傷。
根據台中地檢起訴書,該工程為「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2025春季改裝案」,規劃對11、12 樓櫃位進行改裝,為配合營運需求,新光三越總公司及中港店在未申請室內裝修許可、未提報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情況下,讓廠商於114年2月9日閉館後進場施工。
施工前,原設於天花板內的瓦斯漏氣檢知器,被廠商拆除,且未設置其他替代防護措施,欣中天然氣公司人員2/10依據百貨公司申請,拆除12樓部分美食櫃位瓦斯表,並封塞表後管線(瓦斯表前之表外管仍充滿瓦斯),但新光中港店人員未確實確認瓦斯已完全阻斷。
案發當天,廠商指派怪手進場拆除,在沒有關閉12樓瓦斯總開關的情況下施工,上午10時48分左右,怪手不慎扯落「雪嶽山」櫃位上方天花板內的瓦斯主幹管暨分歧管,因瓦斯總開關未關閉,導致瓦斯持續外洩並蓄積於天花板上方空間。
上午11時33分左右,不知情的水電工人於「想想咖哩」櫃位前,使用電動電纜剪剪除電線,進而產生火花,引燃已達爆炸濃度的瓦斯,導致這起氣爆慘劇。
瓦斯斷管旁的瓦斯管管身有一明顯凹痕。圖/台中地檢署提供
瓦斯斷管整體樣貌。圖/台中地檢署提供
怪手之一字型鑿頭前端經在現場與瓦斯斷管之管身凹痕比對相符。圖/台中地檢署提供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網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