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去年2月13日發生震驚全國的氣爆意外,釀成5死悲劇,今 (3)日上午台中地院首度開庭,包含新光三越法人、許姓店長、滑姓副理、吳姓課員均「否認犯罪」。三名主管一度請求律師代為回答,但法官質問「書狀都已經否認犯罪,為何不能當庭陳述」,三人才直言否認犯罪,律師當庭表示不是用簡式判決審理。

中檢認為被告13人,施工前未盡查核、監督、防護義務,管理疏失層層堆疊,釀成我國百貨史上最嚴重的公共安全事故,事後還有卸責疑慮,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以資懲儆。

台中/黃致堯 責任編輯/施佳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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