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茶室」集體食物中毒案,一共釀成6死27傷。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寶林茶室」集體食物中毒案,一共釀成6死27傷。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去年3月,信義遠百A13餐廳「寶林茶室」發生集體食物中毒案,一共釀成6死27傷。事後6名死者家屬也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幫忙下,陸續向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北檢最後認定店家人員過失,決議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補償6人家屬總計共補儐1080萬元。

北檢認定本案為「寶林茶室」分店人員過失。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寶林茶室中毒案」共造成6人不幸身亡,首名罹難者為39歲的呂姓男子,來自新北市;第2位為66歲的楊姓男子,同樣來自新北市;第3位為40歲的馬來西亞籍男子;第4位為40歲女性;第5位為53歲女性;第6位則為46歲女性。

「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最新進度,北檢這個禮拜開會審議後,認定本案為分店人員因過失侵害被害人生命,造成被害人家庭破碎、天人永隔,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決議,補償6人家屬各180萬元的遺屬補償金,總計共補儐1080萬元,創下國內食安案件犯罪被害人補償金紀錄。

台北/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網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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