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振聲遭羈押禁見提出抗告。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彭振聲遭羈押禁見提出抗告。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檢廉偵辦京華城弊案,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2日被裁定羈押禁見,他不服提出抗告,在簽名補正後,高等法院已經收卷,合議庭最快今(6)天做出決議。

北院2日裁定羈押原因為,彭振聲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的圖利罪,賄賂金額龐大,與應曉薇還有沈慶京之間有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的重要事實都有待釐清,律師隔日提出抗告,是否成功將待合議庭決議結果出爐。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陳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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