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NONO涉犯妨害性自主案。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藝人NONO涉犯妨害性自主案。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士林地檢署偵辦藝人NONO涉嫌妨害性自主案件,全案偵查終結,檢察官依據調查所得事證,認定其中6名被害人受害,被告共涉犯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全案調查結果,起訴NONO多次利用其身為藝人的知名度及工作機會,結識6名被害人,復先後於97年、99年、100年、102年間,分別在住處、飯店、車上等處,以工作邀約見面、錄影結束順道搭載、共進宵夜等為由,讓不知情之被害人與其獨處,進而違反被害人意願,遂行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及強制猥褻等惡行。

檢察官請法院審酌被告不知自重,為逞私欲品行低劣,且對眾多被害人身心危害至鉅,犯罪後態度迴避,絲毫未見悔意等情狀,請法院就其各個犯行,均從重量刑,以嚴懲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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