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5更新|性侵案不起訴簡要理由)
藝人NONO陳宣裕今年被多名女子指控性騷、性侵案,台北地檢署兩度約談傳喚NONO,反覆比對NONO辯詞與告訴人、證人指述,甚至還請出法醫勘驗NONO身體特徵。今(19)天檢察官偵結10位被害人提告案情,其中3人指控遭性侵部分,處分NONO不起訴;另外7人因無管轄權,將請高檢署核轉士林地檢署偵辦。
三起不起訴性侵案中,一起發生在100年至102年間,中山區某會館一名按摩女,為NONO提供油壓按摩服務時,被強制性交得逞,當時按摩女哀求「你不要這樣,我很害怕」,NONO則回稱「我比你更害怕」。不過NONO對此並無印象,檢方指出,按摩女的證述、病例未盡相符,NONO手機也查無聯繫資料,不足以證明有強制性交的犯行。
另一案,發生在100年12月間,在臺北市延吉街某處,NONO駕駛白色賓士大型車,在車上強吻被害人、揉搓告訴人胸部,並稱「你的觸感真好」等語,涉犯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嫌;第3起不起訴的被害人,也是一名中山區時尚會館的按摩女,女方指控,當時NONO壓制強吻並揉搓她的胸部,還說「我就喜歡你這種可愛型、胸部大的」。
而檢方調查後指出,上述兩名被害人,僅單一指述,且無其他相關證據可供調查,查扣NONO手機也查無聯繫資料,不足以證明NONO有強制猥褻的犯行。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台視/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網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