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向廠商收賄,檢方21日大動作搜索與偵訊後,22日當庭逮捕陳凱凌,並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南地方法院今(23)日凌晨裁定羈押禁見,並禁止接見、通信。

陳凱凌遭到指控,涉嫌在台南七股工業區開發案中散布廠商不利消息,隨後要求對方拿錢擺平,檢方今年3月間接獲檢舉後立即偵辦,21日前往陳凱凌住處和辦公室等6處搜索,在他的住處發現20萬元現金及一個裝有10萬元和某工程公司名片的牛皮紙袋,疑似相關證物被發現後,陳凱凌甚至嚇到腿軟站不穩。

檢方將陳凱凌及2名相關證人帶回偵訊,22日凌晨當庭逮捕並聲請羈押,台南地院審理後,今日凌晨正式裁定羈押禁見,並禁止通信。

台南地院指出,陳凱凌坦承有收受現金,也有接受廠商酒店飲宴和性招待,因此認定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不過,陳凱凌疑似涉犯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嫌,但偵訊中他堅決否認接受建設公司提供購屋費用,這點和他的妻子所提供的證據前後不一,台南地院認定陳凱凌犯嫌重大,且避重就輕,又有逃亡、滅證之虞,最終裁定羈押。

台南/蔡昀彤 責任編輯/林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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