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吳姓男子4年前受友人之託,把價值450萬元的「RM」名錶,從馬來西亞帶回台灣維修,沒想到在機場被海關認定,「價值逾兩萬元未申報」而沒入,男子提告抗罰,但最高行政法院認定,男子入境時並未申請該錶是整修物品,並繳納保證金,程序有誤且無法補正,依法沒收。

受友人之託修百萬名錶 未申請「整修物品」遭海關沒收

身受不少名人、富豪、大明星收藏的RM名錶,動輒上百、上千萬,但有人一時不小心未依規定申報入境,450萬高級名錶慘遭沒收。一名吳姓男子4年前受友人之託,把價值450萬元的名錶從馬來西亞帶回台灣維修,在機場被海關認定「價值逾兩萬元未申報」遭到沒收,吳男連忙澄清,這支手錶並非進口新品,同時也出示買錶紀錄、維修單等資料,主張關稅法五十二條,進口整修的物品,在進口6個月內以原貨復運出口者,免徵關稅無須申報。

不過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機場四處可見申請宣導,而且就算手錶時間再怎麼不準或有瑕疵,都不可能低於免稅的二萬元門檻,就該依關稅法申請、並繳交保證金,最後還是遭海關沒入。

航警局副局長余一縣表示,「他已經退還營業稅了,這時候就應該走紅線櫃檯,跟海關申報,然後繳納已經退還的營業稅跟關稅,才可以帶進來」。

帶著朋友的名錶到台灣維修,沒想到因為沒依規定申報,維修不成慘遭沒收,始料未及。

桃園/林注強 責任編輯/林均

正在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