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曾姓屋主,去年5月以每個月2萬1的租金,把4層樓透天厝租給一名外籍配偶,同意對方當二房東,轉租給其他外籍移工,不過屋主發現,對方私自隔間,把原本5間房隔成11間雅房,氣得她上法院提告。
擅自換門鎖不讓屋主進入 欠租5個月
進到自己的房子,屋主看了差點昏倒,因為原本四層樓的透天厝,只剩狹窄走道,其他空間通通被隔成雅房,繼續往上走,房門上每一間加裝一個電表,數一數整整有11間,屋主萬萬沒想到,房子租人卻變成這副模樣。
屋主說,「當初租給她的時候,電線是用最粗的,她因為裝冷氣又更改為最細的,我很擔心危及到鄰居的生命安全」。更過分的是,居然還偷偷換了門鎖,新的大門電子鎖沒有密碼根本進不去,屋主氣得上法院提告,控訴租客避不見面,已經5個月沒收到房租。
屋主覺得很委屈說,外籍配偶還對她嗆聲,「叫我不准進這間房子,真的是吃人夠夠」。
遭判搬離怨歧視外籍配偶 離譜房客提上訴
一審判決出爐,租客敗訴,要搬離還屋,不過租客居然提上訴,認為法官判決不公,歧視外籍配偶。
對此律師王捷拓表示,「判決還沒有確定以前,原屋主必須要依照合法的強制執行程序,才有辦法把這個二房東離開」。
屋主眼睜睜看著租客鳩佔鵲巢,想早點把房子要回來,就只能申請強制執行,等待最終判決結果。
台中/潘欣宜、洪杰民 責任編輯/林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