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施減塑,今年7月1日起民眾自備飲料杯買飲料至少可省5元,環保署也規定地方政府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報飲料店限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實施日期,台北市將在今年12月1日起,所有飲料店限制使用一次用塑膠飲料杯,成為全台最早實施的縣市。
台北市環保局今(6)日發布新聞稿說明,為積極推動源頭減廢,今年12月1日起全市2206家飲料店將限制使用一次用塑膠飲料杯,包含生物可分解塑膠PLA杯,預估每年可減少超過7600萬個一次用塑膠杯,減少912公噸塑膠使用量,而環保署已於8月3日核准台北市提報轄內飲料店自今年12月1日起限用一次用塑膠飲料杯。
環保局指出,台北市今年5月邀集飲料店業者,討論預定今年12月1日起實施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飲料杯,與會業者多數皆願意配合政策執行。
環保局同步到轄內飲料店逐店進行宣導,以利業者在正式實施前的緩衝期,消化庫存的一次用塑膠飲料杯,並儘早評估使用可替代材質,或提高優惠鼓勵消費者自備環保杯,以及考量建立循環杯借還系統等,減少一次用容器的產生。
責任編輯/林湘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