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內疫情升溫,指揮中心日前公布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管理指引,今(19)日指揮中心也宣布,各縣市一週內啟動居家照護管理措施。金管會拍板防疫保單理賠原則,確診者居家照護期間,比照一般住院情形理賠。
因應各縣市陸續啟動居家照護,金管會協調產、壽險公會,就現行已售防疫保險商品承保範圍,包含住院日額保險金部分,對於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於居家照護期間,得比照一般住院情形予以理賠,並訂定相關理賠因應處理流程。
保險業者將審視隔離通知書,及解除隔離通知書的隔離起迄期間,認定為「實際住院日數」,並依保險契約條款之約定,給付一般住院日額保險金。
被保險人依輕重症分流標準屬於輕症或無症狀者,經地方政府安排為居家照護時,因無須入住醫院的加護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進行診療,因此不給付加護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
另外,金管會提到,隨著政府防疫政策調整,保險公司亦重新檢視防疫保險商品內容,及民眾因疫情可能產生的經濟損失,重新設計保單,因此未來防疫保險商品的承保範圍,可能與現行已售防疫保險商品之保障內容不盡相同。保險公司進行招攬作業時,應明確向保戶說明重要約定事項,並於要保書等書面文件或網路投保之網站,以明顯顏色或字體提醒民眾;民眾投保前亦應詳閱保單條款,瞭解承保範圍及理賠條件等,以維護自身權益。
責任編輯/林湘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