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新生兒父母憑新生兒出生證明等文件,可領取紙本五倍券或等值郵政禮券。圖/台視新聞
4月新生兒父母憑新生兒出生證明等文件,可領取紙本五倍券或等值郵政禮券。圖/台視新聞

振興五倍券使用期限將於4月底截止,為了保障4月份出生的新生兒領券權益,經濟部表示,只要憑新生兒出生證明等文件,即可至郵局領取紙本五倍券或等值郵政禮券,選擇領取郵政禮券的期限延長至5月底前。

振興五倍券自去年10月8日開始領用,截至今年3月10日止,已逾2,336萬人領取,約占符合領取資格人數98.5%。經濟部表示,考量今年4月間出生之新生兒,仍有未及辦理出生登記,於國內尚無戶籍,無法領用五倍券之情形,為保障其領取五倍券的權益,經濟部已修正發布振興五倍券發放辦法第4條,規定於今年4月份出生並領有經公、私立醫療機構或合格助產士等出具出生證明之新生兒,且其生母或生父符合領取五倍券資格者,得選擇領取紙本五倍券或等值郵政禮券,擇定領取等值郵政禮券者,應於今年5月31日前至郵局領取。

經濟部指出,另考量醫療院所新生兒出生通報作業時間最長為7天,為確保家屬至郵局能順利領取,建議先致電1988確認新生兒資料已完成通報後,攜帶出生證明、生母之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健保卡,以及代領人之身分證明文件至郵局領取。

振興五倍券領取及使用期限皆至今年4月30日止,經濟部提醒尚未領取的民眾把握時間,至郵局領取紙本券或綁定數位券。

責任編輯/朱怡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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