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連三年測速桿王,年取締7315違規,進帳2100萬。圖/台視新聞
苗栗連三年測速桿王,年取締7315違規,進帳2100萬。圖/台視新聞

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97.5公里處的固定式超速照相機,連續三年蟬連苗栗縣「桿王」的寶座,全年取締7,315件,等於每天至少有20起違規超速遭舉發,為國庫進帳2,100萬元,第二名是台13線頭屋路段,整個年度也取締了5,410起違規案件。

桿王全天取締至少20起違規超速。圖/台視新聞

苗栗測速「桿王」首位年開7315張罰單

根據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隊統計,110年1月至12月,光是靠西濱快速公路97.5公里後龍路段的測速照相桿,就開出7,315張罰單,罰款金額高達2,100萬元,附近居民則對這樣的結果並不意外,指出有許多重機會跑西濱道路,若是不常經過的騎士,根本不會特別去注意測速桿,所以車速都會很快。

違規超速取締照片一疊又一疊。圖/台視新聞

其實,這支測速照相桿已經連續三年蟬連苗栗桿王,因為設置路段並非路口,加上位於快速公路,許多外地居民經常不自覺地就超速,另外同樣蟬連第二名的測速照相桿,是位於台13線頭屋路段,整年度取締案件也多達5,410件。

不自覺超速易肇事 測速桿有效降低事故

苗栗縣交通隊副隊長盧彥廷表示,「這兩處測速照相桿的設立,是因為我們分析轄內易肇事路段,另外考量駕駛速度的管理(才設立)」,指出頭屋照相桿未設立之前經常傳出車禍事故,如今已大大降低意外發生。由此可見,十次車禍九次快,取締違規超速是保護用路人安全,並非以罰款為目的,用路人還是得遵守速限,除了能確保人身安全外,荷包也不會失血。

苗栗/張興傑 責任編輯/吳東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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