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藥署建議,睫毛膏開封後,應在6個月內使用完畢,才能避免細菌滋生
  • 使用眼霜、睫毛膏等眼部化粧品保養品後,如覺眼睛刺痛,應停止使用,並立即就醫診治

30多歲陳姓女子為台北某百貨公司化妝品櫃姐,日前因上眼瞼外翻、發炎紅腫而至皮膚科就醫,檢查發現,原來是不當使用睫毛膏,塗上厚厚1層,卻沒能徹底卸妝,以致上眼瞼毛囊阻塞發炎。

睫毛膏易殘留於上眼瞼 卸妝未完全恐引發毛囊阻塞發炎

皮膚科醫師趙昭明指出,睫毛膏含有礦物質成分,因此質地黏稠厚重,刷在睫毛上,附著在上面,睫毛看起來就變多、變粗、變長,雙眼看起來更加炯炯有神。不過,睫毛膏含有礦物質等外學成分,較難卸妝,如果未能徹底清潔,化學成分容易殘留在上眼瞼,具有刺激性,提高毛囊過敏、阻塞等機率,進而引發毛囊炎。

該名櫃姐可說是睫毛控,為了讓眼睛看起來更立體,除了種睫毛、貼假睫毛,還刷上1層厚厚的睫毛膏,但並未做好卸妝,長期下來,引發眼瞼毛囊發炎,上眼瞼甚至外翻、紅腫疼痛。

除了卸妝,重視清潔之外,趙昭明提醒,只要睫毛膏等眼部產品開封後,要儘速使用完畢,並依使用說明正確使用,以免過了保存期限,增加眼睛過敏風險。

化妝品保養品開封後期限 食藥署建議睫毛膏使用6個月

食藥署指出,化粧品、保養品在開封後,接觸到空氣,以及反覆使用,品質就會逐漸劣化,以睫毛膏為例,塗在睫毛上,靠近眼睛,使用不當可能導致眼睛發炎、紅腫。

食藥署建議,睫毛膏開封後,應在6個月內使用完畢,才能避免細菌滋生。此外,使用眼霜、睫毛膏等眼部化粧品保養品後,如覺眼睛刺痛,應停止使用,並立即就醫診治。


(常春月刊/編輯部整理、文章授權提供/NOW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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