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駕駛阿好遭羈押禁見。圖/台視新聞
副駕駛阿好遭羈押禁見。圖/台視新聞

(更新時間18:00)
台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出軌事故造成多人傷亡,工程車副駕駛、逃逸移工「阿好」遭檢方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禁止通訊。

太魯閣號出軌事發當天,肇事包商李義祥駕駛的工程車被拍到載著大量廢輪胎上路,副駕駛座人員是一名不法逃逸長達快4年的越南籍綽號「阿好」的華姓移工,昨(7)晚阿好遭警方逮捕移送地檢署複訊。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阿好有逃亡之事實,並有勾串、滅證之虞,今(8)日上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下午2點召開羈押庭,法院裁定阿好羈押禁見、禁止通訊,是這起事故第2位遭羈押禁見的嫌疑人。

花蓮地方法院發言人黃鴻達說明,主要羈押理由為,阿好是越南籍人士,法官訊問後,依照被告陳述內容及檢察官提出的各項證據資料,認為被告涉嫌過失致死罪嫌重大。

黃鴻達指出,阿好在列車事故發生後隨即逃離現場,寄居在旅館,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期間阿好丟棄手機跟sim卡,考量阿好是逃逸移工,離開合法雇主好幾年,居無定所,且受雇於李義祥一段時間,跟李義祥的供述不盡相同,有事實足認逃亡、滅證或勾串的風險。

黃鴻達表示,被告並非逕命具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或遵守刑事訴訟法第116條之2第1項各款所列事項,就能防免被告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危險,若沒有羈押被告,會難以訴追,而有羈押必要,裁定阿好自4月8日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

責任編輯/林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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