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男供稱沒有看過現在的三倍券,以為與消費券一樣。圖:台視新聞
李男供稱沒有看過現在的三倍券,以為與消費券一樣。圖:台視新聞
  • 新北市板橋一名盧姓男子向一名李姓賣家,以900元現金購買1700元面額的振興三倍券,卻買到2009年的消費券
  • 拿到網咖來加值遊戲點數,不過店員被告知這是2009年的消費券,無法使用,受騙男子氣得到警局提告詐欺
  • 警方提醒,行政院已明定振興三倍券不得轉售等規定,如果有私下交易或收購行為,相關單位也將視情況開罰

新北市板橋區一名男子透過網路,向一名賣家以900元現金購買1700元面額的振興三倍券,隨後拿到網咖來加值遊戲點數,不過店員被告知這是2009年的消費券,無法使用,受騙男子氣得到警局提告詐欺。警方循線找到賣家的朋友,他辯稱以為以前跟現在的三倍券都一樣,不過仍被以詐騙罪移送。

便宜變冤大頭!買到11年前消費券

據了解,38歲的李姓男子因為網路遊戲,結識了該名23歲的盧姓男子,並向李男透露想要買三倍券,李男也順水推舟表示可以賣,並相約以900元新台幣購買1700元的三倍券面交,不過交易完成後,李男並沒有拆封檢查,而是直接拿進網咖購買遊戲點數,才被網咖店員告知,這是11年前消費券 無法使用,李男才驚覺受騙。

盧男辯稱沒看過三倍券 遭詐欺罪偵辦

事後盧男辯稱自己沒看過現在的振興三倍券,以為都相同,事後也將現金還給李男達成和解,不過還是以詐欺罪移送偵辦。警方提醒,行政院已明定振興三倍券不得轉售等規定,如果有私下交易或收購行為,相關單位也將視情況開罰。

新北市/張倍滋、許修銘 責任編輯/胡立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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