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犯下鐵路殺警案的鄭姓兇嫌因患有精神疾病,被嘉義地院判無罪
  • 警政署長陳家欽對於判決結果感到憤怒,將全力支持地檢署和家屬上訴到底

鄭姓兇嫌去年7月在嘉義火車站持刀攻擊鐵路警察,導致勇警李承翰傷重不治,今嘉義地院一審判決出爐,鄭嫌因患有「思覺失調症」,一審獲判無罪,50萬元交保、免羈押,但需強制就醫5年。

嘉義地院今一審判鄭姓兇嫌無罪。(圖:台視新聞)

對於判決結果,警政署長陳家欽今(30日)下午受訪表示,這個結果令他感到憤怒,所有警察同仁及受害者家屬也都無法接受,既然嘉義地檢署已表明會上訴,警政署也將聘請律師來協助家屬,全力支持上訴到底。

鐵路警察李承翰的家屬,無法接受判決結果,直呼太離譜。(圖:台視新聞)

陳家欽直言,該判決讓警察執法的安全受到威脅,也嚴重打擊警察執法的環境,如何讓警察在保護善良人民時無後顧之憂、不再因公殉職,是目前最重要的課題,將力求在法律上改進,包含加強警察的裝備,及訂定專法專款來保護執勤員警的安全。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許菁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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