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虎媽拘禁餓死女兒案件,母親涉犯家暴凌虐致死遭收押起訴,由國民法庭審理,而父親因為不敢反抗太太、漠視女兒生命同遭起訴。法官審理認為,陳姓父親不只消極,還把拘禁女兒認為是維持夫妻生活的必要條件,認定是共犯判處2年4個月。
去年九月,台中發生母親把女兒關在浴室裡面,活活餓死的悲劇案件,同住屋簷下的陳姓父親卻默許太太凌虐女兒,在長達2年8個月的時間裡,從未通報或是制止,直到案發當天騎機車出門,向警方報案自首,事件才曝光。
一開始,檢方以幫助犯起訴陳姓父親,但法官審理後認為,他不只是消極而已,還把拘禁女兒當作是維持夫妻共同生活的必要條件,應該視為共同正犯。
法院考量陳姓父親有自首且沒有前科,坦承犯案後的態度,依法減刑,依私行拘禁而剝奪行動自由七日以上罪,處有期徒刑2年4月,可以上訴。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台中/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洪季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