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75元的燕麥奶拿鐵,讓超商女店員吃上官司。示意圖/台視新聞
一杯75元的燕麥奶拿鐵,讓超商女店員吃上官司。示意圖/台視新聞

75元的燕麥奶拿鐵,讓超商女店員吃上官司!徐姓女店員受男朋友委託,去年到另一家門市支援大夜班,結果因為替自己泡了杯燕麥奶拿鐵提神,卻忘了結帳,店長氣得報警提告。一審女店員被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個月,不過二審高等法院撤銷改判無罪,還罕見重批店長,司法不該淪為企業管理員工的工具。

替男友上大夜班喝拿鐵提神 店長懷疑「偷喝」提告

超商一杯75元的燕麥奶拿鐵竟引爆官司,徐姓女店員原本在台北中正區一家超商任職,去年5月,因在北投另一家門市工作的男友要出國,她就幫忙去代大夜班。凌晨4點多,她沖了一杯燕麥奶拿鐵想提神,結果卻忘了結帳,店長懷疑她偷喝,直接報警提告。

女店員喊冤,她說連續上班好多天,又是一個人顧整間店,太累了,且自己之前早就預購許多杯咖啡,同一天買其他東西也都有付錢,真的沒想占便宜。女店員朋友也替她說話,稱她真的不是故意的,只是那天真的很累。

二審認定是偶發注意力渙散 批「司法不該變管理員工的工具」 

士林地方法院一審認為,女店員熟悉超商流程,不可能忘記結帳,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案件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卻完全不這樣認定,直接撤銷改判「無罪」。

一審女店員被判3月、得易科罰金,二審改無罪。圖/台視新聞

二審法官罕見用大篇幅「旁論」開轟,直指超商夜班工作量多,本來就容易疲勞分心,認定只是偶發的注意力渙散。更直言店長大可要求補錢,依公司規定懲處,卻直接動用刑事司法,把國家司法資源變成企業管理員工的工具。此外也重話批評檢察官及一審法院,掀起大家對基層勞工處境,及司法比例原則的討論。

台北/黃于臻、楊文豪 責任編輯/施佳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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