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戴遐齡。圖/台視新聞
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戴遐齡。圖/台視新聞

馬英九基金會日前爆出前執行長蕭旭岑、王光慈違反財政紀律,不過三人小組調查結果出爐,指出並無明確事證證明蕭、王兩人有私吞行為,馬英九隨即發聲反擊,認為調查小組基於私誼蓄意掩蓋事實,因此今(25)天委任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及基金會執行長戴遐齡召開記者會,委任律師、會計師也一同出面,指控王光慈收受不明捐款,且未依規定入帳。

戴遐齡表示,基金會董事三人調查小組針對蕭、王涉嫌違反侵占背信的事件,經過長達近2個月的調查,不但沒有逐一約詢相關人,調查方向也偏離法律要件,最終調查結果和基金會掌握的具體事證差距過大,讓馬英九完全無法接受,因此決定召開記者會,請協助調查的人士說明整個案件的始末及相關事證,以澄清事實、還原權益。

戴遐齡隨後公布一張照片,是國民黨宣布蕭旭岑擔任副主席之後,蕭旭岑隨即以該身分拜會國台辦主任宋濤,同行的是王光慈、薛香川以及李德維等人,而馬英九對此事完全不知情,基金會懷疑,三人調查小組是否有基於私誼或特定目的,有包庇蕭、王2人的嫌疑。

戴遐齡指出,蕭旭岑以國民黨副主席身分拜會宋濤,馬英九完全不知情。圖/台視新聞

基金會委任律師黃翊華表示,如果財團法人的成員在外對外收受捐款,卻未依規定入帳,反而自行挪用,就有構成刑法上背信或是公益侵占罪的嫌疑,而在本案調查過程中確實有發現,有基金會成員在外收受不明捐款,卻未依規定入帳,也未向董事會報告。

另外,財團法人基金會的相關財務報表,依規定都應向主管機關核備,如果財務報表有不實情事,就有可能妨礙主管機關對財務報表查核的正確性,而有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的可能,在調查過程中,確實有發現基金會成員除有上述未將收受捐款依規定入帳外,更有面對會計師就財務事項詢問時,做出不實陳述的行為。

黃翊華強調,在所有調查還有證人的詢問過程中,都有告知全程錄音錄影,馬英九、戴遐齡還有金溥聰都全程在場,以上都有相關證據可查核。

會計師周智誠也指出,此次在查核114年度年終獎金的發放時,根據基金會內部同仁告知,在115年2月10日年終尾牙當天,王光慈以現金方式發放給員工,從協議程序執行查核的過程來看,基金會銀行存款帳戶確實無支付年終獎金的紀錄,帳上也無任何資金來源與年終發放的紀錄,這是比較有疑問的地方,對於現金的來源為何,周智誠認為,應該還是待王光慈進一步說明,才能夠釐清真相。

責任編輯/馮康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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