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三中案」無罪定讞。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前總統馬英九「三中案」無罪定讞。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擔任國民黨黨主席期間,為回應外界要求政黨退出媒體經營的呼聲,賤賣中視、中影、中廣及舊中央黨部大樓,造成國民黨損害72.9億元,被外界稱為「三中案」。檢方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嫌起訴馬英九等人,一、二審均判決馬英九無罪,檢方提上訴,最高法院今(8)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回顧這起纏訟多年的案子,2005年,時任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將旗下的中央電影公司、中國電視公司、中國廣播公司全部賣掉,被時任民進黨主席游錫堃與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認為「賤賣三中」、質疑脫產內幕重重,告發馬英九等人涉嫌背信、侵占。

2014年,特偵組認為買方除支付40億元購買三中的控股公司華夏公司,還要承接華夏53億元的債務,股權交易在鑑價合理範圍內,以「查無不法」簽結。但民眾及黨產會提出新事證,2017年北檢重啟調查,2021年一審判處中影董事長蔡正元以業務侵占罪被判刑3年6個月;馬英九、前中央投資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等人無罪。

案件進到二審,2025年台灣高等法院宣判,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無罪;蔡正元則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6個月定讞,並於今年3月底入監服刑。如今,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確定。

責任編輯/施佳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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