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體小舖(THE BODY SHOP)台灣區創辦人黃慧娟,2021年到醫美診所要求打肉毒桿菌,實施俗稱「牛奶針」的舒眠麻醉等醫療行為,但施作到一半人突然陷入昏迷,送醫急救70天後仍宣告不治,她的獨子向醫美診所負責人還有護理師提告,並求償500萬,最高法院今(20)天判決應賠償361萬,全案定讞。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馮康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