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9張文北捷隨機攻擊案件今(15)日偵結,台北地檢署下午舉辦記者會公布調查結果,北檢說明,根據張文金流、通聯記錄以及相關監視器影像,皆無發現有其他共犯或組織,且在處理網路、大眾運輸系統或公眾場所恐嚇及危害公眾安全等相關案件,調查後也都與本案犯行沒有關聯,因此認定張文屬於單獨犯案。
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曾揚嶺指出,張文自109年起資金來源僅來自於母親及其薪資所得等,總金額共198萬6961元,查無其他不明資金來源,且被告自112年8月28日將中華郵政及元大銀行帳戶內款項全數提領後,在114年12月19日案發前,統計被告可動用資金共計有96萬7438元,其中也包含政府普發的現金1萬元。
張文於112年8月28日至犯案當天的資金收支情形。圖/北檢提供針對在此期間張文資金的支出情形,北檢表示,除了於114年1月12、13日分別匯款支付共4萬8200元,購入軍用仿真煙霧之外,張文購買本案主要犯罪所用之物合計3萬7563元,包含刀具、製作汽油彈用品,以及防毒面具、戰術手套等物,均自網路購物平台露天拍賣及蝦皮網站購入。
此外,張文在112年8月29日至114年12月支出房租30萬1108元、押金3萬4000元,其他自網路購物貨到付款的現金支出1969元、中華郵政VISA金融卡消費支出計16萬6786元、於公園路租屋處扣押剩餘的現金1434元,其餘37萬6378元應是他在112年8月29日至114年12月19日失業期間的個人生活支出,平均每日約445.9元,顯見張文手頭資金足以負擔本案犯行,應無需他人再行支應,也未見有組織、共犯挹注情形。
北檢調閱監視器影像、車辨紀錄、YouBike以及悠遊卡的使用紀錄,均為張文單獨一人,查無其他共犯身影,而且張文電話的通聯紀錄、所使用通訊軟體或社群帳號Line、Facebook、Discord、Reddit等,均未見明顯發文、互動或持續對話,查無與其他組織或共犯聯繫。
至於張文Google帳號雲端文件所存的攻擊計畫書,北檢調查發現,自114年10月5日創建,並反覆編輯直至114年12月16日止,檢視及編輯紀錄共計61筆,不過該文件「存取權限」與「編輯紀錄」均為張文個人所申請的單一帳號,未見有將該攻擊計畫文件分享他人共用的情況,因此能夠認定本案的犯行均為他個人自行單獨長期籌備策劃犯案,顯然並非受到犯罪組織、宗教、境外勢力或其他共犯指示、教唆或動員所致。
另外,在本案發生後,台灣高等檢察署立即成立「督導應變小組」,並責成全國各地檢署成立「防範危害公眾攻擊應變小組」,專責處理涉及網路、大眾運輸系統或公眾得出入場所之恐嚇及危害公眾安全相關案件,即時啟動通報及應處作為,不過到115年1月14日止,各地檢署偵辦相關案件共51件,尚查無與本案被告有所關聯。
北檢也向法務部調查局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洽詢,自114年12月19日至115年1月14日止,全國各地因模仿本案所衍生的預告暴力、散布假訊息等相關貼文或留言案件,合計有198件,目前也查無與本案被告有關,更加證明張文犯行屬於單獨長期籌備策劃,並未有其他組織及共犯成員參與。
※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責任編輯/馮康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