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15名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2024年10月因許宗力等7名大法官屆退,只剩8人,藍白聯手於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法,包括大法官因任期屆滿、辭職、免職或死亡,以致人數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的宣告時,其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依規定迴避的大法官人數超過7人以上時,未迴避的大法官應全體參與評議,經3/4同意始得作成判決或裁定,若未迴避的大法官人數低於7人時,不得審理案件。總統賴清德於今年1/23公布施行、1/25正式生效。


立法院去年底處理選罷法、憲法訴訟法和財劃法,藍綠互相爭搶主席台,最後藍白憑藉人數優勢,強勢將所有提案闖關。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當時司法院批評,此修法造成「極少數即得制約多數」的情形,行政院也認為憲訴法修法將癱瘓憲法法庭,有窒礙難行之處,並提出覆議。移請立法院覆議後,1/10在立院進行投票表決,藍白聯手反對,最後覆議案遭否決。
今年1/10立院進行憲訴法覆議案表決,62票反對、51票贊成,覆議案遭否決。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而賴清德2度提名新任大法官人選,都被藍白在立院封殺,造成只剩8名大法官的憲法法庭,根本無法達到修法後也就是違憲判決提高到10人開會、9人同意的法定門檻,導致這一年來8位大法官無法做出任何判決。
對此立委柯建銘等人聲請釋憲,今年5/14經大法官過半數同意正式受理。憲法法庭針對《憲法訴訟法》釋憲案作出判決,認定憲訴法修法立法程序有明顯重大瑕疵,違背憲法正當立法程序以及權力分立原則,今日起失其效力,回到修法前的狀況,相當於憲法法庭「自救」、解決停擺問題。
責任編輯/施佳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