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1億元交保。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沈慶京1億元交保。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京華城案涉嫌行賄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近期因為健康狀況住院,且有開刀住院的必要,他透過律師聲請具保停押。法官昨(10)日開庭,要求提供不少於1億元的保證金,也要有保證人擔保不會逃亡。而稍早北院宣布,沈慶京以1億元交保,但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且須配戴電子腳鐐。

北院指出,沈慶京以自己名義提出新臺幣1億元保證金,以及覓得具有相當資力之人作為具保人,提出新臺幣2億元之保證書後,准予停止羈押,並限制住居於臺北市大安區,並自停止羈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

法官另外諭知,沈慶京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且他也要接受電子監控,將會在他的左腳戴上電子腳鐐。

責任編輯/施佳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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