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民眾在新北市區路旁發現多隻貓咪屍體,警方循線追查到涉案的67歲謝姓計程車司機,檢方認為其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滅證之虞,聲請羈押,今(2)日地院裁准。而新北動保處指出,嫌犯家中已成為非法繁殖場,尋獲催產素、 抗生素及動物疫苗等物品,另外發現的16隻貓咪全數沒入帶回。
當初民眾在新北板橋光環路發現5隻貓屍,經新北市政府動保處與清潔隊前往共計帶回7隻貓屍,進行解剖發現,死亡貓隻顱骨破裂、肋骨骨折、口鼻出血等明顯傷勢,疑似遭到重擊,隨即通報新北市警察局海山分局組成專案小組,33小時內逮捕犯嫌。
專案小組說明,擴大調閱周遭監視器發現謝姓計程車行跡可疑,經動保處查閱謝姓車主名下有9隻貓,海山分局向檢察官申請拘票獲准,至犯嫌住屋處查獲飼養11大5小共16隻貓,以及催產素、 抗生素及動物疫苗。
兇嫌遭裁定羈押禁見。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而目前謝男承認繁殖貓及以有價方式供人認養,亦承認私自使用藥物注射予貓體內,但否認有虐貓,自述因經濟不佳而棄貓。
新北動保處表示,男子住處為4樓頂層加蓋,其客廳、房間、頂樓計有多達30至40個荒廢或正使用之貓籠。現場發現15隻母貓、1隻公貓,其中2隻哺乳貓,謝嫌亦承認年前應朋友要求繁殖貓咪。
新北動保處調查,鄰居證實曾以1隻2000元購買貓咪,而兇嫌表示曾認養出2隻貓,每隻貓認養費用1500元。由於謝嫌飼養方式非一般民眾當寵物飼養,其飼養處散佈疫苗、藥品、催產素,每隻貓咪皆無取名,亦有2隻哺乳貓,斷定其為非法繁殖場。
兇嫌家中發現寵物藥品、催產素。圖/新北動保處提供新北動保處表示,非法繁殖將依據動物保護第22條第1項規定處10萬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依同法33-1條規定,終身不得飼養及認養動物。該貓無施打狂犬病疫苗,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第2項規定,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再依據獸醫師第30條未取得獸醫師資格擅自執行獸醫師業務者,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其所用之藥械沒入之。
新北動保處提醒,繁殖、買賣、寄養犬貓,應向縣市主管申請許可證,切勿私下進行不法交易,也呼籲民眾勿向來路不明者購買犬貓,並應主動通報縣各市政府1959專線, 以確保動物安危,防止傷害發生。
責任編輯/洪季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