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輪胎行的么子陳彥翔因和家人吵架,竟在輪胎行內潑汽油縱火,燒死8名至親。陳彥翔一審遭判處死刑,但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今(6)天駁回上訴定讞,陳彥翔確定逃過死刑。
回顧整起案件,陳彥翔因欠債與家務問題,跟家人長期相處不睦,2022年6月陳彥翔又與家人發生爭吵,嗆爸爸說要縱火,便去買汽油潑灑在一樓輪胎行,再點火燃燒。最終這把火燒死全家8人,包括自己的妻子、3兒女、媽媽、妹妹、嫂子與姪女,僅爸爸1人逃過死劫。
案件經過審理,一審原本判處死刑,上訴後二審改判無期徒刑、終身褫奪公權,理由是陳彥翔有坦承是自己放的火,並希望趕緊幫忙撲滅,再加上他一度後悔,向警方借槍自傷。
法官認定,雖然陳彥翔手段極其凶殘,不過符合自首條件,也顯露出懊悔自責,屬於真實自首,並非基於減刑。二審再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定讞,陳彥翔確定逃過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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