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外傳持有2本護照、具雙重國籍,應曉薇發聲明澄清。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針對外傳持有2本護照、具雙重國籍,應曉薇發聲明澄清。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涉京華城案遭起訴,昨天以1500萬元交保,但辦保過程一波三折,疑似和她持有2本護照、具加拿大雙重國籍有關,民進黨議員林亮君今(28)日也直指,應曉薇曾經改過名,第二本護照的姓名很可能是原名,更質疑她的議員資格。對此,應曉薇透過律師事務所發布聲明澄清,14年前就申請放棄、已確定無加拿大國籍。

針對擁有加拿大籍的原因,應曉薇說明,民國70年間,因隨同家人移民加拿大而擁有國籍,不過,99年底當選台北市議員後,即前往加拿大駐台辦事處申請放棄,100 年 2 月 10 日取得加拿大政府核發的喪失國籍證明,並於 100 年 5 月 10 日經台灣駐加拿大多倫多辦事處認證,約於 14 年前即已確定無該國國籍,護照經繳回註銷,並無除中華民國護照以外的所謂第二本護照。

應曉薇指出,依據國籍法及內政部函示,擔任民選公職如兼具外國國籍,應於就職日起 1 年內,完成喪失他國國籍程序及取得證明文件,因此自己完全符合法令規定,已具備擔仼民意代表取得議員資格的必要條件。

聲明也針對交保過程進一步說明,是因為應曉薇極早年前曾持當時擁有的加拿大護照、以改名前之舊名「應秀萍」進出國境;因而導致這次的交保程序延宕,境管單位為此需與法院多方確認、耗費多時所致;外界為此憑空揣測,衍生所謂應曉薇有第二本護照的錯誤解讀,殊與事實不符。

應曉薇表示,台北地院已就相關疑慮訂 12 月 31 日開庭調查,律師將攜帶上開文件前往法院詳細說明,屆時當可定紛止爭。期盼各界尊重司法程序,切勿基植於未經確認的不實事項,刻意渲染妄議,徒滋社會不安及自身煩擾。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責任編輯/陳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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