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今(26)天宣告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侵占等4罪,共求刑28年6個月,前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稍早在臉書發文,短短12字直言「別再放話」;而黃珊珊在此案中仍列為證人,尚無犯罪嫌疑,不過北檢起訴書中寫道,柯文哲曾傳訊給她「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
柯文哲遭控時任台北市長,明知京華城廣場違背都市更新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賄賂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北檢今求刑28年6個月,偵查終結後黃珊珊也在臉書發文,「從現在起 公開審理 別再放話」,短短12字回應案情結果。
黃珊珊發文似乎酸審查案件期間,偵查人員對外放話媒體,試圖影響輿論風向,對此北檢也提到,案件偵辦過程中疑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已在今年9月9日主動簽分他案偵辦,並陸續傳喚相關撰稿記者到案說明,及採取適當偵查作為,未來也將持續偵辦,如發現有人員涉及不法,必依法嚴予究責。
而北檢今天公布柯文哲涉案起訴書,寫到柯文哲使用的A1-37行動硬碟內存「工作簿」檔案,其上記載姓名、數字、公司、用途、經理人的各列內容,用途欄為空白者均為現金交付,柯也自承「如果邱佩琳說我有收,那我就是有收到這些錢」,可證「工作簿」確實是柯文哲親自製作記載收受資金之帳簿。
而帳簿第12列記載:「日期 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 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再者比對被告沈慶京在京華城取得建照、出席動土典禮剪綵後,給予1500萬賄款時間密接,其後柯文哲傳訊給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 但北檢目前仍視黃珊珊為證人身分,尚無犯罪嫌疑。
責任編輯/張碧珊